沈阳“先行赔付”今年开干
商品质量有问题 档口不赔商场要先赔 以提高赔付的速度 律师建议最好立法
商品有质量问题,档口、商铺迟迟不赔偿,所在商场要先行赔付。
记者昨日从沈阳市消费者协会第四届理事大会上了解到,今年沈阳市消协拟逐步推广消费纠纷先行赔付制度,沈阳百姓有望享受此种待遇。
“先行赔付”提高赔付速度
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常务副会长郑光远在会上表示,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将推行一些更为先进的消费纠纷和解方式方法,这其中就包括先行赔付制度,将逐步在沈阳市内的大型商场、市场和农资等重点商品经营场所推广建立。
“先行赔付制度就是对侵权事实清楚、赔偿额度认可的消费纠纷,实行由市场开办方或者经营者先行赔付消费者,生产商再承付开办方或经销商的办法,以提高赔付的速度。”郑光远说。“实际上现在已经有商业企业开始实行这种先行赔付制度。”相关负责人表示。
档口商铺不赔 商场先赔
“我们现在推广先行赔付制度主要是在有租赁床位的商场、市场等,这主要是因为根据以往的情形来看,这些企业发生消费纠纷之后的调解率比较低。”沈阳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说。
该负责人还表示,有些商铺的责任心不是很强,对侵害消费者的事儿迟迟不予解决,这种情况就可以直接找到商场或者市场先行赔付。
目前,推广先行赔付制度有两种模式,一种是商户将先行赔付保证金放在消协,由消协在发生难以调解的消费纠纷的时候进行划拨,另外一种模式是商户将先行赔付保证金交给市场的开办者,由开办者进行划拨。
“使用先行赔付的难点仍然是责任的认定,消费者必须有足够证据证明产品有质量问题或者其他问题,然后在消费者与商户间难以达成一致的情况下,商场使用保证金先行赔付消费者。”
律师:“先行赔付”最好立法
本报法律顾问姜乃芳律师昨天表示,从目前的情况来看,“先行赔付”仍然还处于一种推广阶段,由地方消协推动也是非强制性的。
提出了“先行赔付”制后,商家能不能100%地接受推广有待于验证,生产企业能否在后续对商家的“先行赔付”给予支持也需要进一步印证,而且一旦进入司法程序去解决消费纠纷时,“先行赔付”也只能作为一种参照。
因此,只有当“先行赔付”由地方消协的推广层面,真正上升到立法高度时,才能够形成一种规范,真正达到消费者和市场的双赢。(记者 王莉 郭蕾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