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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发布时间: 2008-01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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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农产品进批发市场将实行“逢进必检”制度

日前从辽宁省沈阳市政府了解到,从今年开始,该市对进入批发市场或超市销售的水果蔬菜等农产品,实行“逢进必检”制度,经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将禁止销售,并予以销毁,让人们吃得更安全放心。  

  据介绍,沈阳市政府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列为今年为群众办的20件实事之一,首批确定盛发蔬果批发市场、北行农贸市场等7家批发市场、农贸市场和家乐福等25家超市实行农产品“逢进必检”。  

  据了解,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这些农产品批发市场、农贸市场设立检测站检测农产品质量;大型超市则自设检测室,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进行自检,市农业检测中心定期对这些场所经营的农产品进行抽检,并将检测结果通过媒体对外发布。同时,这些批发市场、农贸市场和超市将在显著位置设立农产品质量公示牌,每天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检测结果进行集中公示,买菜的市民一看便知。另外,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求,无公害农产品专销区内的摊位、柜台上方也要设立公示牌,标明每种农产品的产地、采收日期、质量等级等内容。  

  经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将责令停止销售,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或予以销毁。对在市内大型批发市场以经营外埠农产品为主的经销商,若半年内连续三次抽检不合格,责令停业整顿;对来自相同农产品产区的产品连续三次抽检不合格,责令经销商6个月内禁止从该产地购进产品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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